14
2025
-
03
关于制止“三烧”倡议书
时间: 2025-03-14 08:51:40 | 作者: 新闻中心
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燃烧秸秆、树叶、枯草、废物。一经发现,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最高处二千元罚款。
一直以来我镇严令制止镇域内烧废物、烧秸秆、烧落叶的“三烧”行为,现在正值冬天防火关键期,镇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将联合各村委会,展开“三烧”专项整治举动,如发现个人三烧行为一概给予最高限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究其法令责任。
自今天起,镇大众号和镇域播送将对发现的三烧行为进行通报。期望咱们我们可以做环境维护的践行者,从自己做起,自觉举动起来,维护独乐河的夸姣家乡!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