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2025
-
0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 2025-01-19 22:03:08 | 作者: 新闻中心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我们提前祝福大家蛇年快乐,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繁荣、平安吉祥、生活美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让大家过一个环保安全、干净整洁、健康祥和、文明有序的春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当模范守法“践行者”。自觉遵守《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附件1)。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争当移风易俗“先行者”。选择共赏节目表演、喜庆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美食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欢度佳节,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三是争当文明法制“传播者”。在朋友圈、家庭群、微博等社交平台,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争当城市安全“守护者”。增强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给空气“减负”,给健康“添砖”,给潇湘创造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环境!
附件:1.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就永州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禁放范围。各县市区(永州经开区)所有街道办事处辖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管委会所在地,市农科园、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冷水滩区马坪农业开发区辖区,冷水滩区高溪市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各县市区(管理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确定。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应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全市各级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城管服务热线”市民服务热线”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殊不知,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着危害。
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化学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化学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扰民。燃放鞭炮时产生的巨大噪音,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极大影响,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学习。不仅损害听力,还损伤人的心血管系统,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后果。
火灾隐患。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密集的地方,建筑慢慢的升高,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伤人事故。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体健康危害最为直接的就是会炸伤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伤或导致终身残疾。
资源浪费。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纸张、化工原料也都会燃放掉,同时也污染自然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传播、更改或建立镜像!
投稿邮箱:新闻报料 监督反馈电话: 广告招商:常年法律顾问: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咨询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我们提前祝福大家蛇年快乐,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繁荣、平安吉祥、生活美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让大家过一个环保安全、干净整洁、健康祥和、文明有序的春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当模范守法“践行者”。自觉遵守《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附件1)。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争当移风易俗“先行者”。选择共赏节目表演、喜庆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美食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欢度佳节,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三是争当文明法制“传播者”。在朋友圈、家庭群、微博等社交平台,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争当城市安全“守护者”。增强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给空气“减负”,给健康“添砖”,给潇湘创造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环境!
附件:1.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就永州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禁放范围。各县市区(永州经开区)所有街道办事处辖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管委会所在地,市农科园、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冷水滩区马坪农业开发区辖区,冷水滩区高溪市镇政府所在地,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各县市区(管理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确定。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应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全市各级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城管服务热线”市民服务热线”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殊不知,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着危害。
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化学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化学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扰民。燃放鞭炮时产生的巨大噪音,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极大影响,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学习。不仅损害听力,还损伤人的心血管系统,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后果。
火灾隐患。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密集的地方,建筑慢慢的升高,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伤人事故。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体健康危害最为直接的就是会炸伤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伤或导致终身残疾。
资源浪费。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纸张、化工原料也都会燃放掉,同时也污染自然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