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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莞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常见问答汇总
时间: 2025-08-10 08:40:08 | 作者: 新能源叉车
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的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补贴政策常见问答请见正文。
答: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答:一是扩大报废旧车范围。将合乎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1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2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4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8年4月30日前扩围至2018年12月31日前。
二是调整旧车持有时间要求。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答:没有变化。即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所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为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排量需在2.0升及以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买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答:没有变化。即对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
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1)申请人身份信息,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且为I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若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具体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间期限内,将上述材料上传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地方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1)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4个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答:没有变化。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车管所 周一至周五:09:00-17: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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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的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补贴政策常见问答请见正文。
答: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答:一是扩大报废旧车范围。将合乎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1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2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4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8年4月30日前扩围至2018年12月31日前。
答:没有变化。即对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间期限内,将上述材料上传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地方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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