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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宣化这些辆一定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实施联网管理
时间: 2024-05-15 15:15:58 | 作者: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
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发布通告,要求凡是在宣化区建成区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和洋河南镇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一定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实施联网管理。
为加强我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全程实时监督,有效遏制抛洒滴漏,乱倾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推护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依照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最新要求,凡是在宣化区建成区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和洋河南镇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一定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实施联网管理。现通告如下:
宣化区核准企业密闭改装的车辆在宣化区建成区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和洋河南镇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
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为免费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时限。超出免费安装时限的,由车主本人自行出资安装。
1.领取安装通知书。车辆属于企业的由企业有关人员携带所属车辆的有关的资料到宣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7室(地址:宣化区小官沟4号)进行查验备案,并领取安装协议书。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所需证件要求。车辆所属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车主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交通强制险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安装地点及时间。持安装协议书,到羊坊路口污水处理厂隔壁(原密闭改装地方),联系人王飞,联系方式 ,进行系统安装。安装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4.系统运行要求。卫星定位系统应在车辆运输期间全程处于开启状态,满足实时定位和有效监控的要求。
1.运输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及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安装的一律不准在宣化区建成区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和洋河南镇从事渣土运输作业。区政府将组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期限内进行告知、教育和引导,限期安装;期限外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相关营运手续及车辆行驶手续不全的,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2.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申领建筑渣土核准证,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新购置上牌的渣土车应及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安装的将不予核发核准证等相关证件。
3.施工单位一定要雇佣已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是我区核准企业的车辆或个人挂靠核准企业车辆拉运建筑渣土,否则将对实施工程单位进行查处。实施工程单位要做好义务监督工作,发现运输车辆未规范装车或故意未开启卫星定位系统的,要及时教育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通告》由宣化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解释,自2018年11月2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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